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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健身房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24-03-26  点击量:
为了促进科学健身,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,保障设备和器材完好率,提高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率,特制定本须知。
1、进入健身房健身的人员必须遵守本须知相应要求,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。
2、本健身房仅对本校人员开放,非本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。
3、进入健身房应注意着装,以运动服、运动鞋、旅游鞋、软底鞋为主。
4、健身前请做好热身活动,健身中请勿与他人交谈,以免影响锻炼效果或造成受伤。
5、爱护室内健身活动设施,按照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,不得违规操作,不得随意玩弄器材,以免造成伤害。因使用不当造成自伤的,后果自负。故意损坏器材,照原价赔偿。
6、如有技术问题或发现器材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,切勿自行操作,以免造成伤害。
7、如患有严重高血压、心脏病的老年同志请勿进入健身房,擅自参加活动者,如发生事故,后果自负。
8、15周岁以下儿童及不具备独立操作能力的人,在锻炼时应有成年人监护,以免造成伤害。严禁在器械上做危害他人安全的动作,若给他人造成伤害,将追究责任人相应民事责任。
9、未经允许,禁止将健身器材拿(推)到室外或任意挪动,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。
10、健身房内严禁吸烟,勿随地吐痰,不乱扔垃圾,保持爱护爱护健身房内地面、墙壁、玻璃卫生。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。
11、遵守健身房秩序,文明健身,禁止在健身房内赤裸上身。勿高声喧哗,互爱互让,相互关照,争做文明运动者,营造健身房和谐、友好的氛围。
12、如违反以上须知规定者,造成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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