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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师岗位责任
发布时间:2016-11-11  点击量:
 
 
一、教师在政治上应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,具有为体育事业献身精神。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,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有关教育、体育理论、精于专业技术技能,保持体能和良好的身体形态。
二、体育教师的主要任务是:上好体育课,搞好课外体育活动,运动训练和体育研究工作,以利于增强学生体质,增进健康,提高学生体育素养。
三、教师要按高等学校体育课课程标准计划规定的教材内容,教学进度,考试方法完成教学任务。严格执行学院制订的“教师工作规范”。
四、教师在期末必须制订下学期的教学周历,一式三份交教学部。
五、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课程表上课,需停调课必须履行教务处规定的手续。教师上课迟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六、教师上课前要备好课,写好教案,随时接受部、教研室的抽查,若无教案或教案质量差者,部、教研室均可随时停其教学工作。
七、上课训练所用的体育器材要妥善保管,若无故丢失者要酌情赔偿。
八、教师对任课班级要全面负责,既管课内又管课外,做到“教书育人”,早操课外活动是体育教师的岗位工作时间,要对所任班级的学生有计划进行以实施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内容的辅导。
九、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,其中包括:集体备课、统一技术规格、观摩教学、教学方法、教学经验介绍以及专题学术研究等。无故不参加活动者,按规定扣除其课时津贴。
十、建立学术论文目标管理制,所属教师每两年每人至少完成一篇学术论文,完成者教学部给予适当奖励,否则将不能评为优秀教师。
十一、体育教师必需填好所任班级《标准》的卡片、项目的测试和统计评定,并保证数据测的准确性、可靠性。
十二、体育教师每学期必须完成所任班级体育课成绩的统计评定工作,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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